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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女模坠楼案】高庭谕令换查案官重查 须每3个月汇报进展

(吉隆坡29日讯)高庭今日谕令大马警方,依据2019年高庭发出的指示,重新调查荷兰籍模特儿伊娃娜坠楼身亡案,以及每3个月向总检察署汇报调查进展。

高庭也下达强制令,警方必须撤换特别调查小组中的查案官法依沙阿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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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娃娜母亲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在2020年11月20日入禀法庭,起诉大马政府及其他3造调查其女儿死因时失职一案。在此案中,她把全国总警长、查案官法依沙阿都拉、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高庭法官罗兹玛瓦今日裁定伊娃娜母亲胜诉,大马政府与其他3造须赔偿她110万令吉,她也谕令答辩人支付10万令吉堂费。

罗兹玛瓦在裁决中指出,尽管案发当天已有迹象显示伊娃娜坠楼身亡案可能涉及刑事成分,但第二答辩人(查案官法依沙阿都拉)却武断地将案件列为“自杀”。

她说,高庭于2019年裁决后,警方所成立的专案小组中,尽管相关人员存在明显“利益冲突”,警方仍保留了在调查过程中遭质疑的人员继续负责有关的案件,显示人事安排存在严重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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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过程中也出现关键证据,进一步揭示警方调查中的疏忽。”

她举例,2018年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显示,死者(伊娃娜)指甲样本中发现了美国男子亚历山大的DNA痕迹。

“尽管此项证据具有高度重要性,警方却未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反而允许亚历山大与妻子鲁纳在2018年3月29日,即该DNA报告出炉大约一个月后,离开马来西亚。”

2019年3月18日,验尸庭宣判伊娃娜的死因为“不幸事故”。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对该结果不满,而在2019年11月22日向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推翻验尸庭的判决,改判“遭到某人或不明人士致死”,并指示总检察长命令警方展开进一步调查。

罗兹玛瓦进一步指出,在此诉讼中,第二答辩人曾在庭上供称,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并未结案。

“然而,答辩人未能提供任何事实或证据,证明调查在实际上仍有进行。”

她说,依法庭的看法,该调查自2019年以来实际上已陷入停滞,毫无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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