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英國御用大律師申請加入抗辯 納吉SRC案亮牌

(吉隆坡31日訊)來自英國的御用大律師喬納森萊德勞(Jonathan Laidlaw QC)入稟吉隆坡法庭,申請成為馬來西亞律師,以代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聯邦法院的SRC國際公司上訴案中作為首席辯護律師為納吉抗辯。

納吉代表律師旺艾祖丁向《馬來郵報》證實這項申請在今天已入稟法庭,同時今天也是入稟的最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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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喬納森萊德勞入稟的原訟動議通知書,他尋求被接納並註冊成為馬來亞高等法院的律師,作為納吉的首席辯護律師,出席聯邦法院的SRC公司案上訴,以及其他與此相關的案件或事宜。

萊德勞的申請所提出的理由包括,納吉在聯邦法院的SRC上訴案將涉及嚴重、複雜及/或新問題,有關問題與刑事和民事法律數個分支有關,還有實踐和證據、上訴人的憲法權利、控方的訴訟程序、承審法庭對刑事案件的判決,以及刑事司法系統的行政問題。

萊德勞提出申請的另一理由為,上訴人納吉希望僱用他的專業服務,擔任SRC案上訴的首席律師,Shafee & Co律師樓和丹斯里沙菲宜已據此指示他。

其他理由還包括萊德勞擁有馬來西亞的律師不具備的特殊資格、經驗和專門知識;以及根據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第18(1)條文,萊德勞有資格被接納並註冊成為馬來亞高等法院的律師,以作為首席律師代表納吉在相關上訴和與此有關的案件或事宜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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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已擇定10天,即8月15日至8月19日;以及8月22日至8月26日,聆審納吉就上訴庭維持其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的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的判決,提出的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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