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若緊急須關車道 大道繁忙時段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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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訊)工程部高級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說,高速大道公司受促在交通繁忙及車流量高的高速大道進行維修或提升工作時,務必確保承包商遵守一定的標準作業程序,包括不能在交通繁忙時段施工。

他在國會上議院回答土團黨上議員莫哈末納西爾的附加提問時說,承包商若被迫或非得要在交通繁忙時段施工,必須確保遵守交通管理系統,即關閉涉及的車道,不允許車輛駛入。

“大道承包商必須嚴格遵守工程部制訂的標準作業程序,否則就會受到對付。”

有關9月19日新街場─淡江高架大道(SUKE)的意外事件,法迪拉指出,馬來西亞建築工業發展局(CIDB)在完成調查後,已對工程的主要承包商和二手承包商採取紀律處分,共罰款18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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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主要承包商MRCB Builders有限公司被罰8萬令吉,而二手承包商Makna Setia有限公司則被罰款10萬令吉。

水泥砸車 承包商受罰

9月19日,位於第二中環公路(MRR2)的新街場─淡江高架大道施工路段,有水泥塊從天橋上空掉,正好砸中一輛轎車,令一名婦女險些丟命。

法迪拉說,根據調查,兩家承包商被發現違反《1994年馬來西亞建築工業發展局法令(520法令)》第34B(1)(c) 條文及34C(1) 條文,也就是承包商無法在施工期間或施工之後確保建築安全。

他說,調查也發現二手承包商沒有依據正確的工地施工程序,以及沒有聘用受認可的工地管理人員。”

“當局也同時分5個階段進行工地安全稽查,即策劃階段、初步設計、詳細設計、施工時段及作業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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