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廢死將改30年終身監 死囚服刑日不會扣除

(吉隆坡16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說,死刑一旦全面廢除,一名已坐了10年或20年牢的死囚,只要特赦局寬赦並以30年終身監禁替代時,對方的服刑日是從特赦局給予寬赦的那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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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對受害者家屬公平起見,以及符合法律原則,當局不會對一名正在囚禁的死囚實行具有追溯效率的服刑期。”

他於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峇都加灣議員卡斯杜麗的附加提問時說,一名死囚若於今天獲得特赦局特赦,改判坐牢30年終身監禁,刑期是從今天算起,否則將對受害者的家屬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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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死刑不能防範罪案

在回答馬華亞依淡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魏家祥的提問時,劉偉強說,向犯罪者施予死刑不是防範罪案的有效方式。

他說,這是總檢察署屬下的I-CeLLS機構進行的死刑調查所顯示的結論。

“來自牛津大學的世界著名廢除死刑專家胡德教授是這項調查的顧問。”

他說,這項調查也發現,判處死刑後不能撤銷,會增加無辜者被判刑的風險。

“在我國,有人因為主要證人提供虛假口供而成了殺人案被告。雖然最後因為虛假證據而撤銷提控,不過,這已顯示無辜者有可能會被判死刑。”

他強調,廢除死刑也是我國遵守國際人權標准的努力之一。

針對魏家祥在附加提問時,詢問為何政府急於廢除用來防範嚴重罪案的死刑,劉偉強再次強調,死刑不是防範罪案的有效方式。

“從法庭仍在聆審的許多毒品案中顯示,死刑并沒有效用,因為還是有很多販毒者。”

他說,罪成者仍必須接受相應的監禁,廢除死刑不等於隨意釋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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