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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含酒精飲料圖案字眼 吉業者更新執照須換招牌

(雙溪大年28日訊)隨著吉打州政府落實禁賭及限酒令後,在大年市議會管轄內的酒吧或飲食業店面招牌,不可含有酒精飲料的圖案與字眼,否則營業執照申請會被 “暫延”(TANGGUH)。

據悉,大年市議會去年已更新酒吧或飲食業營業執照指南,不少業者去年杪更新執照時,被市議會以此理由,要求業者向縣署等申請酒精准證或更換招牌後,才重新向當局提出營業執照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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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更新酒吧或飲食業的營業執照有新指南,店面招牌不可含有酒精飲料圖案與字眼。

市議員李麗華今日受詢時指出,市議會在半年前已落實這項條例,但她至今並未接到投訴。她希望業者在申請執照時,根據執照組的要求,若面對疑問,可以聯絡她或負責該區的市議員。

根據大年市議會秘書努魯胡達在去年12月發給其中一間酒吧業者的函件,市議會執照組是在去年11月杪的常月會議中,議決業者必須把含酒精字眼及圖案的招牌更換,同時預先獲取縣署允許,才可以重新向該組提出申請。

市議會是以“暫時不被批准”有關業者的申請,業者必須同時獲得警方及縣署的批准,以便進行售賣含酒精飲料及歌唱活動,同時更換不含有酒精飲料圖案與字眼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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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類似條例並沒有在吉打州州議會或行政議會被提出,目前相信只有大年一帶的業者受影響。

大年市議會秘書回函指業者的店面招牌不可含有酒精飲料圖案與字眼,才可以重新向該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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