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0日訊)彭亨州總警長拿督斯里阿都加里爾說,若家長或校方讓已出現冠病症狀的孩子或學生到校上課,繼而引發新感染群,那麼,涉及的家長或校方可被開罰單,以示懲戒。
至於校長方面,他說,若校方因為爆發新感染群或傳染鏈,有關校長也可能因監督不當而接獲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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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學生家長、校方對防疫的配合,警方將與彭州秘書拿督斯里沙烈胡丁為首的特別小組商討如何加強和提高校方與家長的配合度。”
“開罰單只是其中一項建議,而受罰對象將是涉及的家長及校長。”
他周二在接受彭州官方網媒《彭亨媒體》專訪時,針對近日頻頻爆發校園冠病感染群事件時說,在校門處測量學生體溫的方式的效果不顯著,更重要的是家長若發現孩子出現不適、感冒等症狀,萬勿讓孩子上學,以致孩子把病毒帶入校園。
“家長是校園防疫的關鍵人物,他們最清楚孩子的健康狀況,以及孩子當下是否適合上學等,這也是家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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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續說,警方也會繼續加強對學校的防疫監督,如在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時段,安排巡警到場監督,以及通過學校聯絡官加強校園防疫工作。
“這並非是要對學校施壓或找麻煩,而是希望借此讓校方、學生及家長繼續保持高度警惕性,以便大家一同肩負防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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