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花數百億免表決? 安華:國會須辯冠病課題

(吉隆坡26日訊)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指出,政府針對抗疫推出一系列的計劃後,我國的經濟並未沒改善,冠病死亡病例也不斷增加,就連每日新增病例也增加到1萬7000宗,因此有必要在國會中討論冠病的相關課題。

他說,議長確實針對為期5天的國會下議院特別會議採取更寬鬆的規則,允許國會議員在首相及部長匯報後辯論再有部長回答,卻不允許議員針對政府的決定及撥款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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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花數百億令吉,不需要投票。議員是否同意政府針對冠病所作出的決定,沒有投票。最關鍵的是,即將在8月1日結束的緊急狀態,到了今天,政府還沒證實,緊急狀態會在8月1日結束。”

他強調,他所提起的這些課題,都不再是少數人的聲音,而是大部分大馬人民的聲音。

就在安華提出因國盟政府抗疫不力而導致民不聊生時,聽見有議員指雪州政府也一樣時,他以不點名方式揶揄前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

“沒錯!雪州也一樣!因為雪州前大臣的表現很荒謬,所以雪州現在才會出現問題,錢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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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接著又批評副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前言不對後語,指對方先是說在緊急狀態下,國家安全理事會和聯邦政府的決定是超越州政府的,但是現在卻狡辯這是雪州政府的問題。

“那麼,現在雪州政府能否違反緊急狀態?他現在是否同意讓雪州政府採取行動違反緊急狀態?”

吁正視元首諭令

安華強調,國家元首的諭令是要盡快召開國會會議,而非不允許辯論及投票的特別國會會議。

他指出,我國正在面對政治、經濟及憲法危機,而自我國獨立以來,國家元首及馬來統治者很少針對一個課題發出如此嚴肅的聲明,更何況這一次連續發了3次聲明。

“除非首相可以站起來說國家元首不了解法律和憲法,國家元首發出諭令的是要求盡快召開國會會議,也就是要有辯論,召開平時的國會會議,而不是按照議會常會第11(3)條文召開的特別國會會議。”

安華今日在國會下議院特別會議中,提及本身依據聯邦憲法第150(3)條文提呈緊急動議,卻被議長拿督阿茲哈哈倫以議會常規第11(3)條文即使特別國會會議議程事項是首相的特權來駁回他的動議。

他指出,國家元首及馬來統治者諭令盡快召開國會會議,顯然是考量到人民的願望、憂慮及痛苦,更是符合聯邦憲法精神、君主立憲及議會民主的原則。

“如果違抗諭令就是背叛,首相在這方面還蠻大膽的,背叛陛下的諭令,我不希望議長也背負這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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