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

芙市會下月拆帳篷斷水電 逼小販回公市新樓

(芙蓉30日訊)芙蓉市議會主席拿督紮紮里使出“殺手鐧”,11月份第二個星期將拆除臨時帳篷,斷水斷電,逼小販盡快搬到芙蓉公市新樓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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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坦言,這棟耗資3000萬令吉打造的全新芙蓉公市大樓已竣工多時,可是小販卻遲遲沒有完成水電表申請程序。因此,為了加快進度,他宣布,將於11月的第二個星期起,拆除所有臨時帳篷,屆時全部臨時攤位也會斷水斷電,所有的停車位也將重新劃分;至於已完成水電表安裝程序的小販,可從11月1日開始,隨時遷入新攤位營業。

已拖延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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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市議會的官員已經在月前開始協助小販遞交水電表申請表格,至今已拖延了2個月之久,若再不加快速度,稽查局恐將追究耗資3000萬令吉的落成建築物遲遲不操作,而事實上,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門(KPKT) 及稽查局官員也開始追問有關進度。

紮紮里昨晚在芙蓉市政廳大廈出席月常會議上,針對芙蓉公市搬遷進度,作出這項決定。他在事後向媒體透露,在2個月的時間內,共323名公市小販當中,只有三分之一或102名小販完成水電表安裝,進度非常緩慢,若當局不採取應對措施,恐怕拖到2020年1月,小販仍繼續在帳篷中營業。

“自從芙蓉公市發生火災後,芙蓉市議會就承擔起臨時攤位的所有水電開銷,這些年來,在相關開銷方面已花費了近200萬令吉;大樓建竣後,也派出官員協助小販向國能公司遞交申請水電表,小販只需提呈市議會發出的搬遷通知信、身份證副本及個人資料即可,為何兩個月時間仍無法完成?”

他強調,市議會作出“逼遷”的措舉,並非故以刁難,而是不得已的而為之,唯有這樣,小販才能夠配合市議會,早日回到新樓營業;否則,搬遷無望之餘,市議會也會被指責辦事不力,成千夫所指。

市會首次“挑燈夜會”

開會到午夜

芙蓉市議會首次“挑燈夜會”,月常會議的“夜車”從晚上8時30分開到午夜12時25分!

當局舉行的月常會議,一般會在下午或早晨開始,昨日首次挑戰“開夜車”,大會以急速方式進行,重點商討為由對策的民生課題,以不拖泥帶水的形式,令原本預計會在淩晨1時結束的會議,成功提早35分鐘完成。

雖然這是芙蓉市議會首次召開“夜會”,但市議員出席人數相當踴躍,幾乎到齊,大會議程主要提呈2020年財政預算,商討各地區民瘼、擬定提升拖欠門牌稅方案等10多項議程。

當晚出席議會旁聽的議員包括沉香州議員吳金財、羅白州議員周世揚、拉杭州議員瑪麗約瑟芬及萬茂州議員葉燿榮,惟擁有多次挑燈夜戰經驗的州議員們也抵不過倦意,紛紛在深夜降臨後離席。

公僕若公佈政策

屬“洩密”行為

紮紮里在會上提醒,任何公務員若以公開、書寫、口述或任何方式,公布政府政策則屬“洩密”行為。

根據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與紀律)第19(1)條文所闡明,即公務員不能在公眾場合,以書寫或發言方式,洩露政府機密;為此,他代表州政府及森州州務大臣下達指令,也提醒在場的公務員及官員,嚴禁通過書面、口述或任何方式,向媒體或公開發表任何有關州政府政策的言論。

紮紮里指出,有關法令存在已久卻未有嚴厲執行,隨著州政府下達指令,他也只能“代為轉達”。惟該指令主要針對所有的公務人員,至於市議員是否要“遵守”,則自行斟酌。

他指出,依據有關條文,任何未經落實或執行的政策,一律不得向媒體發表,除非已經完成或執行;他舉例時說,“若地方政府將要拆除非法廣告牌,這是政策,不能公布;政府已經拆除非法廣告牌,這是已執行的,且說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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