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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树枝纠纷演变冲突 高庭裁定邻居攻击成伤 需赔25万

(吉隆坡13日讯)因芒果树枝纠纷引发的邻里冲突案,民事高庭维持地庭的判决,裁定案件中的涉案邻居须赔偿另一方逾25万令吉。

值得注意的是,这名涉案邻居杨贵兴(54岁,译音),早前因同一起芒果树枝纠纷导致张天福(66岁,译音)受伤,曾在刑事法典335条文 (激怒严重致伤)下被控上推事庭。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监禁4年或最高罚款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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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贵兴认罪及缴纳罚款。民事法庭认为该认罪记录可作为民事诉讼的参考证据。

张天福随后将事件带入民事地庭,起诉杨贵兴对他造成伤害,要求索取赔偿。民事地庭在2024年5月17日裁定,答辩人(杨贵兴)必须赔偿起诉人(张天福)共25万3465令吉60仙。

针对民事地庭的这项判决,答辩人入禀高庭提出上诉。高庭在10月9日裁定维持地庭的判决,答辩人须赔偿起诉人共25万3465令吉60仙。

根据民事地庭的判词,案情指出,志期2022年3月17日的报案书显示,案发于2022年3月11日傍晚约5时20分,当时起诉人获邻居告知,其屋前的花盆被答辩人砸烂,因而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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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双方为邻居。纠纷起因于答辩人的芒果树枝干延伸至起诉人住宅范围并导致枯叶堆积,起诉人遂将延伸部分剪除,引发答辩人不满。答辩人随后进入起诉人住宅后方区域,擅自砍伐起诉人所种植的植物,并打碎花盆。

当时答辩人在屋外大声叫喊要求起诉人出门。起诉人出门后,看见答辩人手中持刀(医疗报告中注明为巴冷刀),遂拿出铁棒防卫。双方交谈期间,答辩人突然挥刀砍向起诉人,造成其左臂受伤流血。法庭裁定伤口为“砍伤所致”。

起诉人随后联络其孩子,将他送往沙登医院治疗。根据沙登医院的医疗报告,涉案武器为巴冷刀。报告写道:“华裔男子据称遭邻居以巴冷刀攻击,左臂出现深度撕裂伤并伴随活动性出血。”

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的报告进一步指出,起诉人左肘部撕裂并造成尺神经受损,影响手部感觉功能。医生供称,起诉人部分手指已失去保护性感觉,若触碰高温表面将无法察觉温度变化。

民事庭法官指出,举证责任在起诉人一方,须依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101至103条文,以“概率衡量标准”证明指控。法庭认为,起诉人已通过医疗文件、照片及证人证词,证明自己确实遭到答辩人攻击。

此外,法官指出,答辩人在刑事案中自愿认罪,该认罪声明符合证据法令第21条文的相关性要求。虽然认罪并非决定性证据,但具有说服力,且在民事程序中可作为起诉人案件叙述的一部分。

法庭也援引证据法令第31条文说明,认罪并非确凿证据,但可构成禁止反言的依据。

在考量了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冯德杰和答辩人的代表律师约翰亨利的陈词后,地庭裁定答辩人须赔偿起诉人一般赔偿金4万5000令吉、特别赔偿金8465令吉60仙、惩罚性赔偿金15万令吉、示范性赔偿金5万令吉,总额为25万3465令吉60仙,按法庭标准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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