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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隻停放屋前你看過? 不聽勸告 關丹市廳拖走

(關丹8日訊)一名居住在雅凌住宅區的居民將船隻停放在屋前,其他居民對此感到不舒服且申訴阻礙交通。市政廳曾發出告示及勸告船主,以將船隻移走,不過船主不予理會。為了民眾安全,市政廳決定拖走該船隻。

關丹市政廳公關諾卡瑪華蒂指出,船主沒有依據指示移走船隻,市政廳將會採取行動,充公這艘停在屋前的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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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隻停在門前引起居民的不舒服感官。(取自市政廳臉書)

她說,市政廳是接獲該花園住宅區居民的投訴,指月前出現的這艘船隻讓居民覺得不舒服,而且居民也申訴阻礙交通。

她表示,為了民眾安全,市政廳援引1974年街道、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條文,將該船隻移走。

“假設船主沒有贖回船隻,每日的罰款額將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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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船隻每日將面對100令吉的罰款,若沒有索回船隻,將每日增加罰款額。

市政廳將船隻拖走。(取自市政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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