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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罗士打24日讯)网传11岁男学生在宗教学校宿舍内被舍监使用藤条鞭打,警方已完成调查程序并会进一步提控涉嫌舍监。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阿兹里表示,警方昨日已把有关的调查报告呈交到总检察署(AGC),并建议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疏忽照顾,导致儿童可能受伤)提控涉案人士。
他说,警方起初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但在完成调查后,当局认为更适合改以儿童法令条文处理,遂重新检视并修订调查方向。
“此案涉及一名年仅11岁的学生,因此警方向法庭申请等候调查令(OTI),以扣留被指为该宗教学校舍监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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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由于受害者为未成年人,警方也安排案件转介至警方儿童侦讯中心(CIC),以确保受害者在日后出庭作证时,能够稳定及一致地陈述事件经过。
阿兹里昨日在吉打州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是向媒体汇报有关案件的调查进展。
他说,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已收集齐全相关证据,包括医药报告、CIC访谈报告、闭路电视(CCTV)录像,以及相关人士的口供,已把所有文件报告呈交给总检查署。
早前媒体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今年9月29日凌晨约2时,地点位于居林双溪古柏一所宗教学校。涉事学生疑因干扰其他正在学习的学生,而遭到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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