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舊車換現金計劃有轉機 許綜文致函要求晤交長

交通部長陸兆福於上月17日宣布有意重啟“舊車換現金”計劃來減少路上舊車的數量,但因許多人反對而決定終止這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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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馬來西亞車業總會會長拿督許綜文認為,“舊車換現金”政策其實是可行的,甚至有助於刺激國產車與本地組裝新車的銷量,包括二手車市場銷量。

他說,總會日前已致函陸兆福要求擇日會晤交流,包括與交通部討論有關舊車換現金計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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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每年召開大會時皆有重提舊車自願性報廢政策,希望政府在國家經濟重新恢復之後,能再探討落實舊車換現金計劃。”

曾推舊車自願性報廢  補貼金額龐大僅維持1年

◆問:早前交通部建議落實舊車換現金計劃,為什麼會引起人們反彈,這項建議對國內原有二手車市場又會否帶來衝擊?

◆答:舊車換現金計劃與早年我們總會提出的“舊車自願性報廢”(VVSP)的概念是相似的。其實早在2008年美國次代金融風暴發生時,前朝政府也曾經推出自願性換車5000令吉補貼計劃,但是這項計劃只維持1年就被擱置了下來。

當年前朝政府讓這項政策出街時,剛好遇到2008美國次代金融風暴,那一年全世界的汽車銷量下跌嚴重,包括美國汽車銷量跌了40%,以及泰國汽車業也遭受嚴重打擊,甚至我國二手車價格大跌,被銀行拖回的汽車更不計其數。 

前朝政府也考慮到我們業者心聲,尤其二手車市場業績一直都停滯不前。當年我們考慮除了不影響國產車銷量情況下,二手車又要賣得更好銷量,我們向政府建議舊車自願性報廢政策,深信這項政策有助於改善新車的銷量,以及協助到二手車銷售量的成長。

基於這一點,我們向政府提出考慮執行15年舊車自願性報廢政策,此建議包括本地組裝與生產的車輛,以及7年車齡二手車也從中受惠。

那時我們向交通部建議,但交通部稱此事涉及很多部門,因此該部邀請財政部、環境部與國際貿工部與警方一起探討。 

經過考慮後政府最後採納自願性換車5000令吉補貼計劃,但遺憾的卻只限於普騰與第二國產車兩種車款。雖然限制兩種車款而讓我們感到失望,但那一年在這項政策下成功換購了8萬輛舊車。

這項自願性換車並給予5000令吉補貼的計劃,當時政府與國產車車商各承擔一半經費。之後,由於這項補貼涉及龐大款項而只推行了一年就結束了。

後來,美國次代金融風暴“陰霾”過去了,國內經濟也恢復,政府則無限期擱置了此計劃。還記得執行此政策的是前首相敦阿都拉在位時。 

目前我國的新車銷售客是每年57萬輛,二手車每年銷售卻跌至39萬輛。這反映這些年來二手車業績停滯不前,市場沒有獲得正面成長。

獅城汽車上路門檻高  強制10年車齡須報廢

◆問:舊車換現金計劃的概念,與新加坡汽車報廢計劃是否相似?

◆答:其實新加坡10年車齡的汽車都是強制性必須報銷,並讓擁車者可以申領退稅換錢。在新加坡購買汽車必須支持5項費用,包括進口稅、新車註冊費、擁車證、銷售稅及汽車附加註冊費。

任何汽車達到車齡10年就要報廢,該國政府會退一筆稅款予車主,若車主想繼續使用該車輛,可提出申請,但條件是每年須驗車。

新加坡驗車把關非常嚴格,有關汽車的性能必須獲得政府的認可,若汽車性能有問題就必須馬上維修,再審批發出路稅。

但一般新加坡的擁車者都會選擇報廢車輛,因為可獲政府的退稅款。在該國,車齡3至5年就申請報廢,將可獲得更多退稅款,至於10年車齡才報廢,那退稅款項就比較少。

強制舊車換現金

二手車恐跌價貶值

◆問:你認為舊車換現金計劃,若不強制性的話,這項政策是否還可行?

◆答:舊車換現金計劃,原本就必須是自願性與補貼性,不能強制性要求車主參與此計劃。若是強制性,二手車的車價會馬上下跌。大馬有超過1200萬輛舊車,還在繳付路稅的舊車就有超過900萬輛,尚欠銀行或金融貸款的汽車則有600萬輛。

如果是強制性10年或15年就須換車,那對原有1200萬輛舊車的資產價值會造成貶值的損失。 

根據國情,國內許多鄉區或郊外仍需要二手車作為代步工具。且有些汽車是對個人具有紀念價值性的,因此車主不願意賣。

一些超過30至40年因具有古董收藏價值,所以車主也不想賣,對於這些汽車,政府應鼓勵收藏。政府可把具收藏價值古董車的路稅降至25%,讓這些汽車在全世界具流通價值。

有些汽車雖已20年車齡,但因獲良好保養,政府應讓這些車繼續上路。至於那些車主覺得還沒有經濟能力換車,或不願意換車者,政府也應允許繼續在路上行駛。 

討論舊車換現金

車業總會已致函要求晤交長

◆問:希盟新政府成立至今,馬來西亞車業總會是否已經與新任交通部長陸兆福會晤?

◆答:還沒有(會晤),但總會日前已致函給新交長要求會晤及交流,包括討論有關舊車換現金計劃的課題。

參與計劃者多收入不高

政府須補貼至少5000元

◆問:你認為政府應該給予多少補助金較合理?

◆答:為什麼在此計劃下政府需給予換車者補貼?因為這些超過10年的汽車一般多在郊外使用,這群人都屬於中低下收入者,要是汽車報廢不獲補貼,那肯定行不通。

我認為政府至少要給予5000令吉補助金,讓低收入者可購買一輛介於5年至7年車齡內的二手車,也可讓這群體擁有一筆錢作為出車的頭期錢。

參與這項計劃的擁車者若經濟能力許可,也可選擇購買寶騰、第二國產車甚是在本地組裝或生產的品牌汽車,至於那些經濟能力受限者可選擇購買二手車。

根據統計,我國佔70%的汽車擁有者都是用舊車來換新車的,如果舊車沒獲鼓勵性計劃或任何補貼計劃,那就很難獲得人民響應支持。

我國擁車率是整個東盟國家之最,一些東盟國幾乎每千人才擁有53台汽車,但我國是每千人擁有362台汽車。

維持汽車工業發展

政府應妥善運用國產稅

◆問:你認為希盟政府未來會否為我國汽車工業領域帶來更紮實及持續性的發展?

◆答:前朝政府沒有好好利用大馬多重稅務政策來推行此在2014年重新推出的汽車政策。其實汽車進口零部件稅務是從0%至30%,組裝後又要支付65%至105%的國產稅,再支付消費稅或銷售稅。

前朝政府在執行新的國家汽車政策時,只鼓勵車商生產節能減炭的汽車,甚至給予稅務減免,但當時的汽車售價卻只下跌了17%,造成政府面對嚴重的稅務損失。

車商生產節能減炭就給予稅務減免,還必須提呈給大馬汽車研究院審核,然後通過該研究院建議給國際貿工部,再提呈給財政部審批減稅。基於各環節顯得不透明,導致二手車商受遭殃,更不知道車商支付了多少稅或回扣多少。

我覺得政府應該好好運用國產稅,勿讓二手車商在汽車稅務上蒙在鼓里,尤其政府向一些國產車徵收的國產稅僅數百令吉而已。

我國汽車工業必須獲得持續性發展,尤其新車與二手車皆要取得平衡性的成長。我們開會時曾提出要二手車持續性發展,畢竟大馬是汽車生產國,每年要生產賣出100萬輛新車才能夠保存著汽車生產國的地位。

既然每年要賣出100萬輛新車,就必須要有一個完善的機制,而且新政府應該重新檢討前朝政府的汽車政策。

就以日本在該國每年銷售600萬輛新車,出口二手車則有500萬輛,每輛出口海外的二手車都獲得稅務回扣,這是我國汽車工業朝向另一波轉型應走的模式。

拆除可用零件才報廢

可仿效獅城環保處理

◆問:新加坡政府是否制定處理報廢汽車的機制? 

◆答:新加坡自有一套機制,凡是能夠使用的零件都會拆除被收集起來,才把整輛汽車當成廢鐵賣出,並使用最環保方式處理。若我國政府同意此計劃,也可使用很環保的方式來處理這些被報廢的舊車。在廢鐵行情好的時候,一輛車還可賣到整千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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