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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穆丈夫離婚 華婦申請為兒改教被駁

(古晉16日訊)一名已離婚的華裔母親因不滿其兒子的身分證上出現一個穆斯林名字,因此告上法庭,以尋求擁有權利決定兒子的宗教信仰及撫養方式。司法專員紮麗哈周一駁回該名母親的法律訴訟。

這意味,該名母親欲將兒子的宗教信仰從伊斯蘭改為佛教的訴訟宣告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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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專員:民事庭沒權審理

司法專員表示,民事法庭沒有權限審理放棄伊斯蘭信仰的案件,因為這是伊斯蘭法庭的職責。

她說,盡管該名母親的兒子並未信仰或實踐伊斯蘭教義,也未被教育成穆斯林,但該名母親不能單方面申請改教,必須依照程序。

52歲的起訴人,將馬來西亞出生、死亡和收養(Malaysian Births,Deaths and Adoptions)總監列為第一答辯人;砂拉越地區出生和死亡登記處(The Sarawak Regional Registrar of Births and Deaths)列為第二答辯人;身分證部門(The Identity Card Division)總監列為第三答辯人;國民登記局總監列為第四答辯人;國民登記局列為第五答辯人;以及聯邦政府列為第六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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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答辯人是由高級聯邦律政司三蘇波哈山代表。起訴人的代表律師為佐斯華巴魯及Clarice Chan。

母不滿兒身分證有穆名字

根據早前媒體報道,起訴人不滿其兒子身分證上有一個穆斯林的名字,因此告上法庭,因為其兒子出生於沙巴,現居砂拉越,而且一直信奉佛教。

起訴人稱,其兒子的穆斯林父親不反對他成為佛教徒。兒子剛在沙巴亞庇華文學校完成了學業,朋友都以他的中文名字認識他。

起訴人的兒子是於2005年10月18日出生,在求學時期沒有上過伊斯蘭宗教課程,也沒有在生活中信奉伊斯蘭,也不想被認定為穆斯林。

起訴人與前夫於1999年8月3日,根據沙巴伊斯蘭家庭法,在1992年結婚,但她繼續信仰佛教。這對夫婦於2010年1月27日離婚,起訴人被授予獨自照顧和監護他們的兒子,從出生開始,兒子就被培養成佛教徒。

她的前夫是穆斯林,已經再婚,目前有自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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