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臉書貼文羞辱元首 主婦監8個月

(哥打峇魯25日訊)丹州哥打峇魯一名家庭主婦在臉書貼文羞辱國家元首蘇丹莫哈末五世陛下罪成,今日被哥市地庭判處坐牢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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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姍希雅三蘇丁(44歲)俯首認罪后,由地庭法官阿末巴茲里作出宣判。

被告是在2017年4月25日下午5時31分,通過名為“Tengku Cik Puan Muda Shamsiah”的臉書戶頭,涉嫌發布假消息以傷害他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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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貼文之后在2017年4月25日下午2時11分,在哥市巴當本莪一間辦公室讀出來。

這名家庭主婦因此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233(1)(a)條文下被提控,她可以在同樣的法令233(3)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罰款5萬令吉,或判監1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哈查努花麗娜副監察司,被告則沒有任何律師代表。

較早前,被告向法官求情,要求減刑,因為她的孩子還在上學。不過,主控官要求法官給予適當的懲罰,因為被告在臉書里羞辱的是國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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