膚色黑申請身份證遭刁難‧排球州手變無國籍

(雪蘭莪.巴生15日訊)一名排球州手申訴,他在12歲時與領養他的家人前往申請身份證,國民登記局官員卻以“膚色太黑”拒絕他的申請,並沒收他的報生紙。結果,他幾經辛苦才在15歲時獲得紅登記,慘從大馬人變成“無國籍”身份,如今要申請藍登記卻面對重重難關,令他感到非常失望。

現年21歲的張勝億是陳亞勉(60歲)的養子,來自巴生南方鎮。他自小就熱愛運動,因此曬黑皮膚,沒想到膚色竟成了他“轉變身份”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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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問題致沒收報生紙

他說,養母在他12歲那年帶他前往申請身份證,但官員好像故意刁難,指勝億的膚色黝黑,拒絕幫他辦理,甚至沒收他的報生紙。

張勝億目前只能持紅登記,但仍可出外工作,還沒面對較大難題,但他擔心對未來沒有保障,因此堅持要找回自己的真正“身份”。

“我現在跟母親都是租屋居住,我若得到藍登記,就可以自己置產與母親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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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養母陳亞勉指出,他當年帶勝億到國民登記局辦理身份證時,可能是語言溝通出現問題,因此才會引發誤會。

“當時,官員要我在勝億21歲時,帶他去申請身份證,但程序出錯,因為勝億若在18歲前申請身份證,才是最佳時機。”

她提到,勝億在15歲時獲紅登記,養子確實是大馬人,當局為何不批准申請,甚至還沒收他的報生紙?如今勝億因紅登記而不能打工,只能協助舅舅工作,未來完全沒有保障。”

陳亞勉和張勝億週四向馬青加埔區團團長李至尊求助,希望透過馬華協助,讓勝億重獲大馬人的身份,還他一張藍登記。

18歲前申請較容易

李至尊強調,這是他首次接獲類似投訴個案,他將向國民登記局接洽和跟進。

他說,根據登記局條例,若養父母替18歲以下的孩子申請身份證較容易,但勝億已超過21歲,申請公民權的程序與一般持紅登記的成人一樣。

他指出,華裔領養小孩,若沒辦妥領養手續,到了孩子12歲時要辦理身份證,就會面對問題。

“官員通常會因膚色和長相因素而拒絕協助辦理身份證,沒收報生紙,並發出一張無國籍,沒明確身份的報生紙給當事人。”

他說,面對這些問題時,領養孩子者須重新以領養者身份申請撫養權,再宣誓承認領養孩子,過後有關人士須回國民登記局找回孩子的出生資料,才能以領養者身份申請領養手續及申請公民權。

李至尊補充,這些程序在孩子未滿18歲時須處理,除非領養者找到孩子生母,申請領養和身份證申請程序就較為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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