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委會提醒安全為重 電纜處禁插旗綁橫幅

(吉隆坡25日訊)能源委員會(ST)提醒民眾,在大選期間務必要以個人安全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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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委員會於今日針對柔佛州麻坡發生4人插旗遭觸電事件發文告指出,由於電線或會在暴風雨及強風時斷裂,因此在電線附近插旗或綁上橫幅是被禁止的。

“在電纜附近活動可以導致觸電或激起火花,並違反《1990年電源供應法令》條文37(12)(沒有獲得允許下在電纜附近進行可干擾電纜運作或帶來危險活動)。一旦罪成,可以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2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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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委員會指出,任何大選競選相關單位,都禁止將競選物品綁在路燈電柱、將海報貼在電力轉輸站、電源供應箱及路燈電柱等,不論是臨近禁區範圍或高處都不行。

此外,能源委員會也禁止大選競選人員攀爬大樓或電柱,在路燈電柱附近使用長形物品,如長竿,或在電纜附近使用起重機或“雲梯”,以及在電線下方搭帳篷或成立行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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