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聲稱須養家 少女賣淫被捕

(雙溪大年27日訊)一晚500至800令吉,19歲馬來少女聲稱為了養家而援交,昨晚在大年市區廉價酒店交易時被執法單位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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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艾達”的少女是家中老么,有一兄一姐,哥哥失業,姐姐已出嫁,父母有心臟病在家休養。她聲稱為了養家,才被迫出來賣淫。

艾達原是廠工,月薪僅800至1000令吉,但賣淫一次最少有500令吉,她坦承收入誘惑很大,才辭掉工作出來賣淫,並稱與她交易過的男人包括馬來人、華人及印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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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達更聲稱,12歲那年被男友強姦及出賣,賣淫不只可賺錢還可對男人展開報復。

瓜拉姆拉宗教局執法單位昨晚在市議會、反毒機構及警方配合下展開取締行動。瓜拉姆拉宗教局官員哈茲占末德沙說,該局援引伊斯蘭刑事法令25條文展開調查,涉案者一旦罪成將被罰款3000令吉或監禁2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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