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沒帶證據上庭 法官發飆訓斥嘉馬

(吉隆坡23日訊)聲稱“哈里發國”已滲透凈選盟的紅衫軍領袖拿督斯里嘉馬,因在供證時頻頻聲稱沒有把證據帶來法庭,結果被高庭法官拿督查基斥,“這裡是法庭,你所講的一切必須有證據,如果是茶餐廳,你可以講什麼就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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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的嘉馬之前因在雪蘭莪州政府大廈外砸酒瓶抗議啤酒節活動被控後卻潛逃到印尼,在被印尼警方逮捕遣返後,不獲準保外候審而被收押在監獄。

身穿黑色西裝外套與長褲、藍色長袖衣及頭戴宋谷,而雙手被銬在背後的嘉馬,今日在庭警押送下針對淨選盟2.0前主席瑪麗亞陳起訴他誹謗案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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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妻兒和數名親友,庭內不見任何紅衫軍支持者出庭聲援他。

嘉馬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師在法官查基訓斥嘉馬時,曾試圖站起來緩解現場緊張的情緒,但遭到法官制止。

“這話不是對你(律師)說的……如果你(嘉馬)要在法庭供證就必須要有證據,不能隨意說什麼就什麼。”

嘉馬向法官道歉

嘉馬在聽罷後,只靜靜的低下頭說:“對不起,法官大人。”

對嘉馬在整個審訊過程中完全沒有提呈任何支持文件來抗辯,查基法官說:“當你作出這些指控時,就必須接受對方律師的盤問,你必須證明這些指控。”

在接受瑪麗亞陳代表律師蘇仁登的盤問時,嘉馬聲稱是從社交網站或網媒處閱讀到瑪麗亞陳的已逝丈夫尤努斯不僅參與恐怖份子活動,甚至曾於1972年在慕尼黑所舉辦的第20屆奧運會上,涉及暗殺以色列選手的行動。

但他聲稱,這些“證據”並不在他手上,也沒有被帶上庭,而當中有些“證據”則已交給警方,所以無法提呈上庭。

不滿嘉馬拒絕就其“哈里發國”已滲透凈選盟的言論道歉,瑪麗亞陳於2016年10月7日入稟高庭。

她在將嘉馬列為唯一答辯人的訴狀中指出,嘉馬分別於2016年9月28日及10月4日在吉隆坡世界貿易中心及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召開的記者會上,兩次發表具誹謗性的言論。

根據訴狀,嘉馬在記者會上指凈選盟5.0集會將會與發生在泰國的集會活動一樣,占據國內主要地點及機場,並表示握有證明達伊沙恐怖組織(Daesh,伊斯蘭國別稱)及哈里發國已滲透凈選盟5.0集會的鐵證。

說,嘉馬的言論導致外界認為她已受到恐怖組織洗腦,是該恐怖組織的代理人、與恐怖組織串謀、參與恐怖活動,以及是一名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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