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聘45非法外勞 可循環工廠罰款逾24萬

(亞羅士打29日訊)吉中莪崙區一間廢物可循環工廠因聘請45名濫用准證的外籍工人,該工廠主管今日在亞羅士打第四地庭面控時認罪,被法官祖萊妲宣判罰款24萬7500令吉。

吉打州移民局主任祖海爾今午發文告說,該局執法人員在今年1月29日下午約1時前往該工廠展開檢舉行動,逮捕了45名非法外籍工人,即1人尼泊爾籍、34人孟加拉籍和10人巴斯基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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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所有非法外勞抵觸了1963年移民條例第39(b)條文(濫用准證)。

他說,當時,執法人員逮捕一名工廠男主管,主管牴觸了1959/1963年移民法令( 155條文)第55E(1)條文(收留非法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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