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無證教車員重罰 違例駕院將接2傳票
(吉隆坡26日訊)基於駕駛學院隨便找“阿明、阿布、三美”充當“教車員”,藉以節省成本的情況日益嚴重,陸路交通局已決定向違例的駕駛學院及沒有認証的教車員採取行動,包括加重罰款。陸路交通局副總監(行動)拿督旺阿末強調,唯有在馬六甲的陸路交通局學院上兩星期的課程,並取得“駕駛學院教車員證書”(SPIM) 之後,才有資格對學員進行教學與評分。
“可是,有些人覺得罰款很低,不把罰款當一回事,因此而明知故犯。”
“在這種情況下,陸路交通局增加罰款以起威懾作用。”
旺阿末告訴《新海峽時報》,陸路交通局將確保教車員都有上課,以達到所規定的資格,同時保障學員的安全。
教車員須上課
他透露,教車員若因為沒有證書而被取締,將會接到一張傳票,而僱用他們的駕駛學院則會接到兩張傳票,“罪名”是允許未經認證的教車員以及允許該名教車員使用駕駛學院的汽車。
他表示,在《1992年汽車條例(駕駛學院)》下,傳票的罰款介於300到2000令吉,而針對無證教車員的罰款,最高不過是300令吉。
據了解,駕駛學院業者拒讓潛在教車員休息兩星期去參加課程,另一個原因則是要繳付約1000令吉的學費。
去年共有12萬7046教車員報名上駕駛課程,而同時期因非法教車被取締的無證教車員則有21人。
接受無證教車員指導 上課時間無效
陸路交通局雪蘭莪分局局長納茲里說,學員若接受無證教車員指導,即使繳交了學費,但上課時間仍將被視為無效,他們必須跟有證書的教車員重新上課。
他也提醒,若學員發現他們的教車員有不妥,應該向陸路交通局投報。
他說,陸路交通局鼓勵教車員將他們的證書放在人們可以看到的地方,因為學員很可能不知道教車員是否有證書。
“有些駕駛學院辯稱不知道教車員是否有證書,可是,確定所僱用的教車員都持有證書是他們的責任。”
他坦言,無證教車員缺乏專業告識,他們是沒有辦法知道學生的水平或能力。
“他們可能會根據其他人的經驗進行教學,又或只是因為他們有駕駛執照就去教學,結果學生沒有被教導正確的方法。”
他說,如果20間駕駛學院各僱用一名無證教車員,然後每人教導3名學員,等於有60名學員由這些無證的教車員進行培訓。
納茲里也揭露,有一些學院及教車員想方設法鑽法律的漏洞,例如持有SPIM證書的教車員,利用用其指紋代無證教車員“簽名”,實際上教道學員的卻是無證教車員。
他強調,陸路交通局將會檢查與監督駕駛學院及無准証的註冊中心,以揪出違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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