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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26日訊)檳州陸路交通局聖誕夜拉隊到檳城國際機場展開“霸王車”取締行動,2輛無照載客的私家車,及1輛沒張貼電召車貼紙和更新資料的電召車遭取締。
根據檳州陸路交通局今日在官方臉書專頁發佈的帖文,2輛無照載客的私家車抵觸了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第16條文即無執照經營,和第22條文即違反准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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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法令第16條文下,罪成可被罰最低1000令吉、最高1萬令吉,或被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第22條文下,罪成可被罰最低1000令吉、最高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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