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向国油公司发出准令,以聆审涉及国油公司在砂拉越营运权利的法律诠释问题。
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欣韩沙今日聆听申请方和答辩方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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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申请方已达到申请准令的门槛,因此批准有关申请,有关案件将在联邦法院进行实质聆审。
“申请方获准从今日起21天内正式展开相关法律程序。”
根据申请内容,国油寻求厘清其在砂持续营运的法律地位,以确保符合现行法律及良好治理原则,同时要求法院裁定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与2016年天然气分配条例(DGO)在法律上的适用与相互关系。
由于有关申请涉及宪法课题,案件在进入实质聆审前,必须先取得联邦法院的准令,以确保申请并非无理取闹或滥用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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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发展源于国油与砂政府旗下砂石油公司(PETROS)之间,围绕砂油气资产监管权的长期争议。相关课题自2024年2月砂政府委任砂石油公司为砂唯一天然气聚合商后,引发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