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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檢察官:屬1MDB“秘密回扣” “黃宗華涉私吞1466萬”

(紐約15日訊)美國聯邦檢察官披露,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涉及數十億美元的一馬公司的“秘密回扣”中私吞350萬美元(約1466萬令吉),並指後者在洗錢及賄賂計劃中扮演了“關鍵”角色。

《美聯社》報道,聯邦檢察官布蘭特·威柏(Brent Wible)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發表開案陳詞時提及,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刪除其個人電郵賬號來掩蓋其行跡,並利用其妻子及岳母為掩護,隱藏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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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對方看見以詐騙賺取數百萬美元的機會,也抓住了這個機會。

黃宗華的代表律師馬克·阿尼菲洛(Marc Agnifilo)將1MDB國家投資基金45億美元的掠奪,形容是世界上最大宗的盜竊案,並主張美國檢察官讓黃宗華成為高盛公司的代罪羔羊。

他向陪審團說明,黃宗華是100%無辜的,當局即將對一個無辜的人進行審判。

雙方促請陪審員在審訊中追蹤金錢,此複雜的審訊預計會持續數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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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圖密謀透過美金融系統洗錢

據檢察官在庭上指出,文件線索將黃宗華牽連在一個由謊言、離岸賬戶和空殼公司組成的龐大網絡中,而且黃宗華還密謀透過美國金融系統洗錢。

他提到,遭挪用的款項作為珠寶、藝術品、超級游艇和豪華房地產方面的巨額支出,有關贓物甚至協助資助好萊塢電影,包括2013年由里奧納度狄卡比奧出演的電影《華爾街之狼》。

阿尼菲洛則澄清,黃宗華是最早發出有關在逃富商劉特佐的警示,並指其當事人的唯一角色是將劉特佐介紹給“參與更多”但逃過訴訟的高盛公司上司。

他在法庭文件中寫說,“或許最讓人驚訝的是,黃宗華早在2010年3月就特別警告在高盛的上司,劉特佐是一個政治敏感人物,劉特佐不值得信任,高盛與劉特佐交涉時應謹慎行事。”

目前,黃宗華是唯一就1MDB醜聞受審的高盛集團銀行家,49歲的他面對3項串謀洗錢和違反反貪會法令的控罪時,他皆否認有罪。

《美聯社》也就此尋求高盛集團回應。高盛集團一家子公司承認“有意識及故意“串謀違反美國反貪會法令,同意支付超過29億美元,相關罰款包括高盛集團從1MDB醜聞中獲得約4億美元利潤。

另一高盛銀行家萊斯納(Tim Leissner) 則在2018年認罪;他向大馬和阿布紮比政府官員支付數百萬美元賄賂和回扣,被充公了4370萬美元,並預計將在黃宗華案件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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