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挖眼被殺案‧男友未辦妥離婚手續‧疑死者悔婚惹殺機

(新加坡2日訊)疑逼婚不成憤而悔婚,大眼美女慘遭虐殺挖眼珠。
裕廊西挖眼謀殺案再爆驚人內幕,女死者遇害前兩天,喜滋滋向鄰居宣佈婚訊,不料過後婚事有變,疑發現男友還未辦妥離婚手續無法再婚,逼婚不成憤而悔婚,不幸惹來殺身之禍。
24歲的賴蓮慈(洋名Elsie,行政人員)是在上週六早上被發現慘死在裕廊西65街第633座組屋14樓的單位內,一對眼珠子慘被挖出丟下樓,37歲光頭同居男友李豪霖(譯音,洋名Gabriel,拖車司機)週日被控謀殺罪。
住在1樓的黃太太(39歲,自雇人士)說,女死者和男友在上週四曾到她家,向她秀手上的訂婚戒指。
“她抱著泰迪熊興奮地說,她和男友剛從雲頂回來,男友已送她鑽石戒指求婚,兩人決定結婚。她還說要請我喝喜酒,我說好。”
女死者和男友才剛宣佈婚訊,豈料隔天傍晚就發生激烈爭吵。上週六凌晨1時許,還驚動警方上門調解。沒想到5小時後,男房客就報警揭發這起凶殺案。
母曾勸勿接受求婚
女死者的母親曾玉梅(49歲,家庭主婦)說,她最近才知女兒交男友,女兒從雲頂回來後表示男友已向她求婚。
“我沒見過她的男友,而且他還沒和妻子辦好離婚手續,所以我勸女兒不要接受他的求婚。”
由此推測,女死者相信與男友同居後要求名份,沒想到男友答應娶她後,她發現男友還未辦好離婚手續,根本無法正式結婚,兩人為此發生激烈衝突,最後釀成悲劇。
死者媽媽透露,事發後,家人輾轉難眠,丈夫也為此特地請假,沒有心情上班。他們都認為,兇手挖眼殺人很殘忍,家人至今不能接受事實。
弟弟說,一看嫌凶年紀那麼大,就知道他不是好人。媽媽則說,一切交給法律懲治這個凶手。
記者觀察,媽媽一邊流淚,一邊收拾女兒的衣服,爸爸則在門外面向天拜拜,希望女兒在天之靈能安息。
家屬憑臉形認屍
死者被亂刀砍死,身上多處刀傷,除了遭挖眼之外,死者喉嚨也遭割斷,幾乎血肉模糊,難以辨認。家人最終從死者鼻子、嘴巴及整體臉形等認屍。
死者父親透露,家人去殮屍房認屍時,除了臉部外,死者全身都被包扎起來,家人只能從她的臉確認身份。
死者的大眼睛是特征,但眼珠子被挖出後,家人無法從死者的雙眼確認身份,再加上身體被包扎起來,認屍過程頗有難度。
查案人員在死者臥屍的單位樓下的草地,找到超過40個證物,包括死者的眼珠、部份肉塊和一撮頭發等。由於死者的身體多處有刀傷,一般猜測,嫌凶是用刀子或利器將死者的眼珠挖出後拋下樓。
曾哭訴被騙感情
死者曾向前男友哭訴,嫌凶追她前謊稱自己是二十多歲的單身漢,她被嫌凶欺騙感情,還花掉她很多錢。
死者的26歲前男友傑克受訪時說,他們交往兩年就分手,之後一直保持聯絡。“大概一年半前,她說有一個27歲左右的男人追求她。對方自稱還沒有結婚,她當時還再猶豫要不要接受對方。”
“數個月後,她說已經跟對方在一起了,當時我衷心祝福她們。”
豈料去年初,死者聯絡他時,卻哭訴被嫌凶騙了。“她發現對婆與孩子。”
他指出,死者還申訴嫌凶用了她很多錢,兩人出門吃飯或看戲,甚至是電話費,對方都要她付錢,讓她承擔很大的經濟壓力。
他當時勸死者離開對方,但死者不聽他勸,說已經放下了太多感情,如今自己不能自拔。
傑克說,之後他想再嘗試勸死者,不過死者已經換了手機號碼。他們已經一年沒再聯絡,直到看到新聞報導,才得知她的死訊。
收入有限
還要貼男友
家境貧困,死者既要貼補男友,又要給母親家用。
死者弟弟說,還有一個弟弟剛讀完中學,等待升入理工學院,自己則在服兵役,母親又是家庭主婦,一家人靠父親每月千多元的收入,以及姐姐的貼補過活。
“我姐姐做文員,每個月才賺千多元,她每月都給三四百元家用,卻還要貼補男朋友好幾百,所以也是經濟困難。”
據悉,嫌凶曾是拖車司機,幾個月前失業。
死者弟弟說,他最後一次見到姐姐是在一週前。“她週日晚上和那個男的在我家附近的咖啡店吃飯聊天,我因為不喜歡那個男的,所以沒走過去,沒想到那是最後一次見到姐姐。”
他坦承,因為姐姐不聽他勸阻,繼續與嫌凶交往,所以他近幾個月對姐姐很冷淡。“我很後悔,如果我盡力,有可能會讓她有機會離開他。”
重置眼球才入殮
殯葬業者說,處理方法有三︰把撿回的眼球放回、裝假眼球,或戴眼蓋。
殯葬業者鄭海船說,按照業者慣例,遺體的部位必須放回原位,如果兩個眼珠都找回,就會裝回眼眶。
他說,就算只找回一個眼球,另一個也能以假眼球替代。
“也可以使用眼蓋(eye cap),遮住眼球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