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羅斯瑪2上訴申請被駁 太陽能舞弊案707下判

(布城27日訊)聯邦法院一致駁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要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索賄及收賄案審訊無效,及宣判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作為此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上訴申請。

以拿督斯里查瓦威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在聆聽上訴方和答辯方陳詞後宣讀判詞時表示,他們認同上訴庭駁回上訴方提出的理由,即指刑事法庭無權發出上訴方所尋求的宣告性法律救濟(declaratory relief)庭令。

Advertisement

這亦意味著,羅斯瑪涉及的太陽能弊案審訊沒受影響,高庭此前已擇定7月7日裁決羅斯瑪是否罪名成立及斯里南仍會擔任該案主控官。

法官強調,刑事法庭在准予宣告救濟的事務上並沒固有權限。這是因為有成文法,例如2012年法院規則、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及1950年具體救濟法令,賦予民事法庭固有權力。

法官提到,刑事程序法典是一個與刑事訴訟程序有關的完整和全面法律,因此刑事法庭是否有司法管轄權限來准予救濟問題並不存在。

此案另兩司是聯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及拿督莫哈末查比丁。

ADVERTISEMENT

在此之前,聯邦法院三司駁回上訴方針對斯里南今日代表控方出庭陳詞所提出的初步反對。

查瓦威強調,沒發現任何證據證明,斯里南代表控方存有利益衝突,因此沒理由讓後者不能以高級副檢察司身分出庭。

另一方面,上訴方代表律師拿督阿克伯丁尋求暫緩審訊申請,但斯里南則持異議,主張在法庭已聆聽控辯雙方舉證後,停止刑事法庭做出判決並不是一個適當做法。

拒絕暫緩審訊申請

因此,聯邦法院三司也拒絕了羅斯瑪這項暫緩審訊申請。

羅斯瑪在去年5月入稟高庭,尋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相關太陽能索賄及收賄案的審訊無效,及宣判斯里南作為此案主控官不合法,但遭駁回,她隨後又在上訴庭提出上訴。

去年12月6日,上訴庭一致裁定批准答辯方初步反對,拒絕羅斯瑪上訴申請。以拿督哈尼巴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裁定,刑事程序法典中沒任何條文授權刑事高庭發出羅斯瑪所尋求的庭令,因此刑事高庭無權發出相關庭令。

羅斯瑪被控的太陽能弊案已結束自辯階段,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也已擇定在7月7日判決羅斯瑪罪名成立或無罪釋放。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