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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准暫時取回護照 赴獅城探臨盆長女

(布城17日訊)上訴庭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暫時取回護照的申請,以讓她前往新加坡探望即將臨盆的長女諾雅娜。

由法官拿督哈德哈麗雅、拿督阿茲曼和拿督阿茲米所組成的三司,批準羅斯瑪第4度提出的暫取護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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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新社》報導,羅斯瑪的代表律師拿督佳吉星告訴法庭,其當事人要求暫取護照,以在8月18至23日、8月26日至9月6日和9月9日至10月31日,赴新加坡探望女兒。

“控方也不反對這項申請。”

副檢察司傅益廷證實,控方不反對羅斯瑪的申請。

作為申請人的羅斯瑪是在8月11日通過阿克伯丁與夥伴律師樓入稟申請通知書,以讓她前往新加坡探望預產期在8月28日的諾雅娜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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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在通知書中說,迄今她不曾在無故或沒有合理的理由之下,在案件過堂及審訊期間缺庭。

她指出,她將回到大馬出席她的太陽能弊案上訴庭審。

太陽能弊案上訴918案管

上訴庭早前擇定於9月18日進行案件管理。

這是羅斯瑪第4度申請暫時取回護照,以前往新加坡,第一次是在2021年10月15日探望生下第二胎的諾雅娜,第二次是今年3月21日探望身體不適的外孫,以及6月15日探望女兒。

諾雅娜與哈薩克斯坦國籍的達尼亞婚後在新加坡定居。

去年9月1日,高庭裁決羅斯瑪(71歲)在太陽能弊案中的3項貪污控狀罪成,宣判她監禁10年及罰款9.7億令吉,若無法繳還罰款,則須以坐牢30年取代。

不過,高庭批準羅斯瑪在提出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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