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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接业配须报税! 税收局:产品评论也属收入

(吉隆坡8日讯)无论赚钱或亏本,只要是经营生意者,都有责任向内陆税收局(LHDN)申报收入,即使亏损也不能忽视报税义务,否则属于刑事罪行,可能面临罚款或坐牢。

吉隆坡内陆税收局助理主任赛莫哈末尤克里指出,不少纳税人以为做生意亏损就无需报税,这是错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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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亏损是常有的事,无论赚或亏,每年都必须申报和提交收入资料。亏损并不代表一定要缴税,不必过于担心。」

他指出,如果纳税人同时有其他收入来源,如薪资,那么这些收入也会在B表格(个人经营生意者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合并计算,因此仍有可能需要缴税。

他是在马新社电台的「税务诊所」节目中,针对“生意赚或赔:是否需要提交通知B表格?”主题时,如是表示。

他补充,凡是有收入的个人,包括YouTuber、网红(Instafamous)、意见领袖(KOL)或接业配的评论者,都被归类为从事业务者,必须申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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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2(1)条文,未在期限内提交所得税申报表(BNCP)者,将面临200至2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也警告,未报税者可能会被税局抽查,展开详细的税务审核,包括检视所有交易纪录与财务文件。这过程繁琐、耗时,甚至影响商誉与财务状况。

他呼吁从即日起至7月15日,可透过MyTax网站以电子方式(e-B)提交通知B表格,提早履行报税义务。

赛莫哈末尤克里也建议业者保留至少7年的税务纪录,包括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现金进出纪录、供应商发票和销售发票等。

「至于可扣税的开销,仅限于与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业者需明确区分业务与个人开支,避免在报税时误报。」

他强调,守法报税能提升企业在客户、投资者和政府机构眼中的形象与信誉,也有助于争取政府提供的税务减免和奖励措施。

「有系统的报税也能让政府更好支援企业,例如提供培训计划、小额贷款和技术协助,进一步推动企业成长与竞争力。」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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