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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变革 设新部门 检控分权涉大洗牌

(吉隆坡22日讯)总检察长与公共检控官职职权一旦分立,不仅涉及法律修订这么简单,更将带来组织“大洗牌”,涉及人手、架构及财政的全面结构性变革,包括成立新的检控部门。

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莫达表示,总检察署已参与技术特别工作组成员之一,将与财政部、公共服务局和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等机构合作,细化落实分权方案的各个层面,包括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后勤安排及财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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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一些国家的公共检控官不受总检察长其他职责所限,因此能全力投入检控工作。”

他指出,目前总检察长除负责检控,也须处理包括国际谈判及争端解决等事务,若未来我国设立专责检控部门,将可让检控职能更加独立及专注。

杜苏基认为,分权后两人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作出决策,将有助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及强化司法公正。为此,需修订数项关键法律,包括将现有《联邦宪法》第145条下的检控权正式分离,在《联邦宪法》下增设公共检察官职位,并相应修订《刑事诉讼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以确保与宪法一致,并强化新部门的法律地位。

此前,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此前宣布,总检察长与公共检控官分权及限制首相任期两届的法案将于明日提呈国会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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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改革牵涉宪法层面,意味着需取得国会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对公众而言,职权分立被视为强化检控独立性的重要一步,未来如何落实及是否真正提升司法透明度,将成为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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