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纳吉SRC民事案 | 就SRC4200万转纳吉户头 依斯密:已辞职不知情

证人:SRC国际公司前董事

(吉隆坡5日讯)SRC国际公司前董事丹斯里依斯密供称,关于SRC或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GMSB)向SRC企业社会责任伙伴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转移1亿2300万令吉款项,其中4200万令吉转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银行户头一事,本身完全不知情。

Advertisement

他说,GMSB成立于2014年6月11日,款项转移发生在2014年12月及2015年2月,而他已于2014年8月15日辞去SRC董事职务。

SRC及GMSB起诉纳吉的民事案今日续审。两家公司在诉讼中指控纳吉涉及刑事失信、知情收受公司资金、不当行为及滥用职权,并把纳吉列为唯一答辩人。

两家公司旨在追回流入纳吉个人银行户头的4200万令吉公司资金。这笔款项与纳吉此前在SRC刑事案中涉及的金额相同。在该刑事案中,法庭裁定纳吉刑事失信、洗钱及滥权罪成。

未参与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

ADVERTISEMENT

依斯密供称,他对SRC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的了解,仅来自于该事项在SRC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当时主要内容是关于贷款是否获批。

他说,整笔贷款总额为40亿令吉,分为两个阶段发放, 而自己从未参与SRC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提出的贷款申请。

“在我担任董事时,该笔贷款申请已提交并获批。”

他认为, 答辩人(纳吉)的关联在于提供政府担保,以协助SRC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 答辩人当时同时担任首相与财政部长。

他供称,SRC管理层曾告知他, 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的用途是执行股东所规划和预期的投资活动,而他获知的投资项目包括政府与阿布扎比相关公司Aabar的合作投资。

投资决策由纳吉最终敲定

此外,依斯密供称,SRC的任何投资决策均由股东(纳吉)提出、决定并最终敲定。

“SRC股东就所有拟议投资作出决议,包括是否动用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我与其他董事只会收到已获批的决议,董事会的职责仅限于给予批准。”

他指出,在相关时期,SRC董事会无法作出与股东决议相抵触的决定,也不能拒绝已作出的股东决议。

“这是因为相关决定或决议不仅来自答辩人,同时也涉及财政部长,而财政部长的决定在本质上就是政府的决定。众所周知,答辩人当时是首相。”

他表示,自辞去董事职务后,他对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及4200万令吉转给被告的情况毫不知情,直到接受当局调查及庭审时才得知。

承审法官拿督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择定明日续审此案。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