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6日讯)高庭今晚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所有25项控状罪名成立,判处监禁共165年及罚款114亿令吉。
由于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裁定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需坐牢15年。
科林劳伦斯指出,纳吉必须在为SRC案件服刑完毕后,才开始为1MDB案件服刑。
纳吉在此案中,分别面对4项滥权控状以及21项洗黑钱控状。
科林劳伦斯宣判,4项滥权控状各判处15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所得贿金5倍的数额,因此涉及罚款113亿8788万8067令吉05仙。
他说,至于21项洗黑钱控状,则每项控状各判处5年监禁。
科林劳伦斯是于今早9时14分左右开庭,并在控辩双方介绍各自团队后,开始念出判决摘要。
由于今日是周五,穆斯林需要进行周五祈祷,因此,在中午12时15分,法庭进入午休,并在下午3时复庭。
截至下午4时11分左右,科林劳伦斯就4项滥权控状作出宣判,纳吉在所有4项滥权控状中皆罪名成立。
在下午4时52分左右,科林劳伦斯接着宣判,纳吉在21项洗黑钱控状中皆罪名成立。
在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要求下,科林劳伦斯批准短休30分钟。
在大约傍晚5时30分复庭后,控辩双方针对刑罚,进行了逾两个小时的陈词。
科林劳伦斯随后休庭约1个小时,在今晚9时复庭后,宣判上述刑罚。
现年72岁的纳吉今日是在监狱局人员的押送下,前往布城司法宫聆听判决。
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
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高庭最初判处纳吉监禁12年,并罚款2亿1000万令吉,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随后都维持原判。
不过,纳吉于2022年9月2日申请特赦。
在2024年2月2日,特赦局最终将纳吉的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则降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监禁刑期则增加一年。
在2024年4月1日,纳吉向高庭申请准令,以在寻求证实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
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不否认有关居家服刑特赦附录的存在,但其真实性以及有效性是存在质疑的。
在2025年12月22日,高庭驳回纳吉为寻求政府执行其据称已获批准、允许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而提出的司法检讨案件,这也意味着他必须继续在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