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1MDB案自辩〡纳吉:通过Tanore金融公司汇出 坚称获沙地王室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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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纳吉为一马公司案审讯中供证时坚称曾获得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他是通过一封沙地阿拉伯的信函获知,捐款将通过Tanore金融公司汇出。他也形容,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是大慈善家,捐赠这类大额资金并非反常之举。
纳吉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供证时说,他并没有怀疑通过Tanore公司从阿都拉国王那里收到的捐款。
“我依赖的是大马国家银行和AmIslamic银行的系统和保障机制。在任何时候,我都没有收到关于汇款进入我账户可能有疑问的提醒。”
纳吉表示,他是通过一封沙地阿拉伯的信函获知,捐款将通过沙地阿拉伯相关实体,即Tanore金融公司汇出。
形容阿都拉国王大慈善家
“我知道已故阿都拉国王以慈善、捐赠和馈赠闻名,就连普通阿拉伯人都以慷慨着称,更何况是国王本人。”
纳吉此前提到过,流入他账户的数十亿令吉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而且他几乎已将所有资金都归还给了汇款方。
他说,没记错的话,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King Juan Carlos)也曾在2008年从已故阿都拉国王处收到1亿美元,这笔款项也是通过沙地阿拉伯财政部汇款的。所以,阿都拉国王捐赠这类大额资金并非反常之举。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瑞士当局曾经调查过这些汇款,并在2012年得出结论,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表明这些汇款具有贪汙性质。”
他也表示,若认为阿拉伯企业集团只会将投资限制在中东,这观点就过于天真。
“事实上,海湾国家已经在英国大量投资,金额高达数亿美元,涵盖房地产、媒体公司,甚至银行机构。”
“阿都拉国王控制的资金遍布全球银行和实体,包括英国海外领地英属维京群岛,这并不反常。”
辩方律师旺阿兹万询问纳吉,当时是否知道Tanore是一家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实体时,纳吉表示,他在当时的时间点并不知情。
“但同样的,这也是国家银行系统的作用所在,它应该提醒我任何可疑事实,而他们要么未能察觉,要么无法检测到。”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进入第七天的自辩阶段。高庭是于10月30日宣判纳吉在此案中的所有25项控状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这25项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纳吉早前已在SRC刑事案罪成,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他原先的刑期为12年监禁,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
否认一马投资为自身与巫统利益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强烈否认一马公司(1MDB)或1MDB项目投资是为了他自身或巫统的利益。
纳吉供称,1MDB在项目投资中所获得的批准,是基于公司自身提出的建议,这些建议经过董事会的充分讨论,这些提案来自于合法实体,如Aabar Investment PJS和IPIC,且得获得有质量顾问团队的建议,包括高盛、拉扎德、瑞意银行(BSI)和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
他说,1MDB的问题源于管理层在执行决策时的系统性失败,这问题自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管理时期开始,直到莫哈末哈占接任首席执行员一职才被揭露。
他续说,莫哈末哈占在法庭供证时称自己被安排在管理层,以执行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指示。莫哈末哈占甚至承认在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筹集的30亿美元中,他作为董事的唯一职责就是按刘特佐及其代理人1MDB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和1MDB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指示,签署所有文件。
在2020年9月14日的控方举证阶段,作为第10名控方证人的莫哈末哈占指出,他在1MDB任职期间,刘特佐向他说明,1MDB是维护纳吉的利益及为巫统筹集资金的公司。
纳吉供称,根据莫哈末哈占的供词,证明后者必须无条件地听从刘特佐及其代理人的指示。
他表示,令人困惑的是,本身在接受反贪会录供时,反贪会竟没有询问这方面的事项。
他说,他怀疑莫哈末哈占的某些供词是在事后编造的,目的是为了挽回后者在承认伪造文件、多次犯下刑事失信以及作为董事违反信托责任后所剩下的可信度。(BP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