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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因金融罪刑罚过重 再益建议修订反贪法令

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仅是因为金融犯罪,就要面对约等于终身监禁的刑罚确实太重了,建议政府应修订反贪法令,允许更轻量刑。

也是纳吉SRC国际私人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前代表律师的他在脸书发帖说,在许多人正庆祝纳吉几乎等同终身监禁的判刑之际,他并非想要泼冷水,只是认为,不应把刑罚视为道德净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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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称,如今死刑也能减刑至30年刑期的情况下,仅因金融犯罪判处一个人终身监禁,未免过于严苛。因此,应该修订反贪会法令,允许判处更轻量刑。

“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像(法国)1793年恐怖统治时期那样,每天都有人被处死并庆祝的事件。美国南部对黑人的公开私刑也是如此。而当暴力被视为道德净化的正当理由时,便被正常化了。”

再益强调,我们倾向过度惩罚并非新鲜事,(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被判犯有性犯罪时,尽管那并非暴力行为,仅是道德上的过错,却被判处多年监禁。

他坦言,本以为安华曾亲身经历过体制的弊端,会向其法律顾问表达自己的观点;然而现实恰恰相反,控方要求法官判处纳吉最高刑期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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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纳吉在一马公司案的25项洗黑钱和滥权控罪全部罪名成立后,控方寻求高庭对纳吉判处最高刑期20年监禁及113亿9000万令吉罚款。

高庭最终判处纳吉共监禁165年和罚款近114亿令吉,由于监禁刑期可同时执行,因此纳吉需监禁15年。服刑日在SRC案服刑完毕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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