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承諾,警方不會在緊急狀態期間做出違反國家憲法及法律的事情,同時奉勸各界人士遵守緊急狀態的條規。
阿都哈密對國文《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在冠病病毒持續蔓延的情況下,國家元首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會決定全國實施緊急狀態。
Advertisement
“警方絕對不會利用緊急狀態,做出違反國家法律的事,因此各界不必擔心警方在這段期間是否濫用權力。”
他說,若任何一方批評緊急狀態,警方會從對方的批評角度進行研究,一旦發現觸犯法律,警方將會展開調查。
阿都哈密強調,警方除了忙著維持社會治安及打擊各種罪案之外,也會配合衛生部所制定的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範法令執法。
“冠病病毒的傳播不容小覷,警方已凍結所有警官及警員的假期,確保公眾在行動管制令期間遵守標準作業程序。”
ADVERTISEMENT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