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總警長:守SOP抗疫 罰1萬非剝削

(吉隆坡11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說,違反行動管制令罰款正式落實調升至1萬令吉後,警方將會依法辦事。不過,他強調,罰款“起價”不是多此一舉的措施,也不是政府為了榨取民脂民膏,而是要提醒民眾抗疫尚未結束,全民還需警惕。

阿都哈密今天中午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臨時召開記者會上說,《2021年緊急狀態(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緊急修正法令)》於今天凌晨12時生效,違反行動管制令“罰款”調升後,不是為了處罰或剝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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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調高罰款是為了提醒大眾,冠病病毒仍潛伏在我們生活的周遭,如若人民沒在一個月前開始嚴守落實的行管令,則國內的疫情情況可能更加糟糕。

接罰單2週內可求情

他說,警方負責執法開罰單,但罰單上清楚列明,接罰單者可在2週內到地區的衛生局繳付罰款,屆時也可向衛生局官員求情。

阿都哈密舉例,若接罰單者是一名收入微薄的散工,則官員可以酌情收取少額的罰款作為警告,並非一定會收取1萬令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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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人民不要懼怕政府和被罰款,反而應該持續遵守法律,切莫違反行管令條例。

“即便違令者最終只被罰款50或100令吉,但那也是一筆錢,在疫情肆虐的情形下,這些錢都應該用在刀口上。”

此外,針對違反行管令的重犯者,阿都哈密說,衛生部方面已有記錄,警方也正在處理中,雙方將共享資料展開進一步行動。

設路障截查跨州

預計來臨週末會有許多人試圖回鄉探親小住數日。對此,阿都哈密勸告民眾為家人著想,避免無意中把病毒傳播鏈散播到他州。

他強調,警方將在高速大道出口和各大主要的跨州道路設立路障截查跨州人士,確保他們都擁有正當理由出行,而違令者將被當場開罰單,同時被要求原路折返。

針對近期天氣變化巨大,時而艷陽高照,時而午後暴雨,警察路障帳篷被風雨掀翻的事件不時發生,阿都哈密說,長時間在路障上執勤,前線警察的辛苦難以想像。

訓誡警察勿擅離職守

他說,他也發現有警員在路障執勤時怠忽職守,譬如坐在帳篷下隨手揮一揮讓車通過路障,完全不去檢查公路使用者。為此,他已將向各州總警長下達指示,明起加強跨州路障的管制,避免有人趁機違令跨州。

“我也訓誡在路障執勤的前線警察堅守崗位,除非下大雨才可離開帳篷以策安全,否則不可擅離職守。”

由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簽署及政府在聯邦憲報頒佈的《2021年緊急狀態》,增加多項條文加強對違例者的刑罰,任何違反行動管制令(MCO)條例者,可被處以最高1萬令吉的罰款,而違例的企業則可被處以最高5萬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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