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總警長:勸夠了 黑警處分革職

(吉隆坡2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承諾,不會放過涉嫌勾結網絡賭博、毒品、大耳窿及澳門騙局集團的警官和警員,他們除了面對紀律處分外,也可能遭到革職,以作為制止涉案警察背叛警隊的第一步。

他接受國文《Kosmo!》訪問時說,這些因涉嫌犯案被改組的警官和警員,將會受到更進一步的行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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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會對付那些沒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查案,以致嫌犯得以脫罪的警官。”

他說,每個人的確喜歡透過改組看到事件結束,但事實上,當全國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的調查,顯示他們涉案時,他們可能遭遇到解僱的紀律處分。

“我給予的勸告及警告已經夠了,但依舊有一些固執的警員,依舊知法犯法,我會確保他們受到對付,以免警隊受到這些叛徒的所作所為而沾污。”

阿都哈密解釋,依據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與紀律)第37條例,涉案者將受到處分和解僱,而相關條例的第36條則是對涉案者採取警告,削減薪水和推遲加薪,他們也沒有資格在兩年內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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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一旦接到某警官或警員受賄的投訴,就會尋找相關金錢或財產的證據,再進行提控程序;若找不到證據,警方會對涉案者採取紀律處分,包括審查申報的財產。

早前報道,全國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至今還在調查一名警階為副總監的警官被指涉嫌“藝人代澳門騙局集團洗黑錢”案及非法網絡賭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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