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總檢署:納吉家搜獲逾億調查中 “巫統無法定地位索款”

(吉隆坡1日訊)因警方的調查尚在進行,總檢察署主張,巫統沒有法定地位向警方索回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住家等地方搜獲的1億1670萬令吉現款,就算是法庭也不能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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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警方和政府的總檢察署是在10月29日入稟高庭,要求撤銷巫統欲索回有關巨款的訴訟,並向高庭申請暫緩一切的聆訊,直到高庭決定是否要撤銷巫統的訴訟為止。

總檢察署在申請書中說,警方在吉隆坡柏威年豪華公寓所的搜查是依據合法的搜查令,也是整個調查行動的一部分,不能被帶上法庭接受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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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指出,負責帶隊搜查的警官拿督莫哈末沙基里阿里芬和拉惹哥巴在1967年警察法令下受到保護,不應被追究任何責任,而巫統所提出的申請是不符合法律的。

巫統是於9月20日通過其執行秘書拿督斯里阿都勞勿夫入稟高庭,並把莫哈末沙基里阿里芬、拉惹哥巴、阿馬星、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弗茲和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五答辯人。

除了向警方索回1億1670萬令吉現款外,巫統在訴訟中要求警方與政府公開一切所充公的物品名單,並宣判警方在5月17日所展開的搜查和充公行動是違法的。

警方是以調查一馬發展公司弊案為名,搜查多個與納吉相關的住處,扣押財物至少11億令吉,包括1億1670萬令吉現款。

巫統在訴狀中聲稱,這筆現款是巫統用作應付全國大選的“基金”,根據巫統的傳統,巫統主席獲賦予權力為巫統尋找和管理基金,並以巫統信託人的方式持有這些基金。

高庭擇訂於12月4日聆審巫統要求全國警察商業罪案調查總監拿督斯里阿馬星,提供警方在搜查納吉住家的所有充公物件名單申請。

巫統的代表律師拿督哈里哈蘭披露,承審本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聶哈斯末已擇訂於上述日期聆審巫統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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