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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法院判餘下5貪污罪成 昂山素姬合計入獄33年

(內比都30日綜合電)緬甸軍政府法庭經過18個月審理,周五對前民選政府實質領袖昂山素姬被控的其餘5項罪名做出最終判決,共判處7年徒刑,使得她的總刑期達到33年。

緬甸軍政府自2021年2月推翻昂山素姬政府以來,她一直遭到軟禁,截至目前,現年77歲的昂山素姬已因19項指控,包括貪腐、非法進口對講機、違反“政府機密法”等,被控3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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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批評這場審判是騙局。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上周三通過決議案,要求緬甸軍政府釋放昂山素姬。這是安理會自軍方政變以來,首次針對緬甸通過的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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