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新型冠狀病毒地方

緊急狀態條例玻第一控 轉發假新聞 孕婦罰5千

(加央2日訊)怀8個月身孕的巫裔婦女在手機WhatsApp應用程序轉發一所國中有37人隔離、9人確診冠病的假消息,成為州內首名因散播有關冠病假消息而在緊急狀態條例上被提控的人士。

庭主穆西利基於被告是名待產婦及首次犯罪,宣判被告罰款5000令吉或以5個月監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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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加央第二地庭被控,她聽完通譯員念出控狀後哭著俯首認罪,由辯護律師代為求情,指被告已覺悟,並解釋她當時因懷孕,該國中所在範圍很靠近其住家,擔心被感染,所以未經求證才轉發朋友發出的消息。

該名現年28歲的孕婦諾姍娜,被指在今年4月18日早上10時31分,在亞婁甘榜柏魯卡通過所注冊的手機號碼在WhatsApp應用程序發布引起民眾恐慌及憂慮的假新聞,抵触2021年緊急狀態條例(必須權力)第4(1)條文。

任何在該條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對不多於10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3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玻州檢察署主任莫哈末諾丁親自提控,被告則由大馬法律援助基金會律師西蒂哈莎及蘇海阿莫協助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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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州教育局主任納哈魯丁曾於4月20日針對上述假消息報案,並召開記者會澄清,莪南卡國中只有1名學生確診,並非如假消息所指有9人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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