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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騙受害人被“踢來踢去” 議員紛質疑執法能力

(吉隆坡4日訊)網絡受害人被騙後,到政府部門投訴被當皮球踢來踢去!多名國會議員今日在下議院對政府應對網絡詐騙案的執法能力提出質疑。

行動黨馬六甲國會議員邱培棟和公正黨雙溪大年國會議員佐哈里今日不約而同指控執法單位處理網絡詐騙案投訴失當,總是推託說不是他們的職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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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培棟說,當受害者向銀行投訴,銀行促向警方報案,受害者報案,警方又推給國家銀行,把受害者當皮球般踢來踢去,錢最終不見了。

他舉一個實際的案例說,一名受害者的銀行存款轉移到Touch ‘n Go電子錢包,並在他未買任何物品的情況下被轉付給一家商號,結果受害者投訴,卻完全沒有結果。

現有法令不包括網絡詐騙

他表示,這也是網絡詐騙集團的最新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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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建議成立一個包含國家銀行、商業銀行、警方和通訊委員會在內的一站式中心,以便在接到受害者的投報後,即時採取行動。

財政部副部長雅瑪尼慕沙對於議員的建議,回應說政府已建立商業罪案調查部詐騙應對中心(CCID),並獲得通訊委員會、國行和商業銀行等的支持。

“我認為應該採取更快速的反應,因為一旦時間久了,在追回騙款方面就會出現問題。”

他也表示會記錄公正黨漢都亞再也國會議員三蘇依斯干達修訂刑法第420條,以納入網上欺詐,杜絕網絡騙案的建議,因為現有的法令只涉及面對面的欺詐,並不包括網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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