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網絡騷擾間接傷害受害者 瑪絲:與跟蹤騷擾列刑事罪

(吉隆坡16日訊)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副部長拿督瑪絲艾米雅蒂指出,2022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將跟蹤騷擾和網絡跟蹤騷擾都列為刑事罪。

她說,盡管網絡跟蹤騷擾並未涉及觸摸或造成傷害,卻會影響受害者的精神和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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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絲艾米雅蒂向馬新社說:“例如,A和B分手了,但B一直發信息騷擾A。A把電話號碼換了,B為了讓A的生活不得平靜,在社交媒體開了十多二十個匿名帳號來聯系A。”

“當受害者到警局報警時,警方不能採取行動…因為沒有對受害者造成傷害。這導致一些受害者因為擔心自己再被跟蹤而辭職甚至出國。”

她說,通過跟蹤騷擾修正法案非常重要且合時宜,以全面保護受害者,而不僅是保護那些受到傷害的人。

“若沒有一項真的可以保護受害者的法律,我擔心(會發生)更多(跟蹤騷擾案),以致(在未來帶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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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觀看待年底國會通過

瑪絲艾米雅蒂也說,對於這項修正案將在10月召開的國會下議院會議中進行二讀和三讀,並在年底在國會獲得通過感到樂觀。

8月4日,瑪絲艾米雅蒂向國會下議院提呈2022年刑事法典修正案一讀,將“跟蹤騷擾”(Stalking)列為刑事罪。

根據法案中新增的第507A條文,任何人一再以任何騷擾行為、企圖造成、或知道或應該知道該行為可能對任何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困擾、恐懼或焦慮,即屬跟蹤騷擾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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