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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暴力執法視頻不實” 警方:嫌犯跳樓逃受傷

(實兆遠13日訊)針對一則指警方在執法行動時行為粗暴的網絡視頻,以及一名女子報案指責警方逮捕丈夫時用木棍打傷其雙腳,曼絨警方表示,這是不確實及沒有根據的。

警方昨晚在官方臉書連文帶視頻斜述事發經過,警方是於昨午2時半左右發現一則在推特上流傳片長28秒的視頻,版主指2名警方人員在一座建築物的樓梯間,粗暴以類似木棍的物品致傷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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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絨警區主任諾奧馬發文告表示,警方過後通過閉路電視,證實有關事件發生的地點是斯里曼絨49 Atas Fasa 1C A住宅,事情是於今年2月10日中午9時30分左右,警方針對公眾人士提供的情報後對該建築物執行一項突擊任務時發生。

擔心有同黨 用木棍敲擊樓梯示警

他說,警方人員在展開突擊行動時,嫌犯通過一樓的窗口跳下逃跑,以致腳踝受傷並被警方逮捕。警方隨後帶著嫌犯准備進入建築物內檢查時,由於樓梯間昏暗及擔心屋里還有嫌犯的同黨,於是用木棍敲擊樓梯發出聲音示警,嫌犯過後也被帶往醫院接受治療。

他表示,實兆遠警局於2月18日下午5時零3分接獲一名女子投報,指其丈夫因被指涉及毒品案而被警方以木棍敲打以致雙腳折斷,並且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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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該女子的指控,曼絨警方展開調查,調查後發現有關指控不正確及沒有根據,曼絨警方強烈否認暴力對付嫌犯,因為嫌犯當時被警方控制並逮捕後,很配合警方的工作。”

諾奧馬表示,嫌犯於2月17日因販賣約16.60克的海洛因毒品,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擁有重量約38.40克的大麻,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A(1)條文,以及尿液檢驗對大麻呈陽性反應觸犯同樣法令第15(1)(a)條文下,被提控上斯里曼絨法庭。

“警方的調查也發現嫌犯擁有9項犯罪前科,並曾在1項危險毒品法令第39A(1),5項第12(2)(3)條文,以及3項第15(1)(a)條文下被判刑。

他提醒民眾不要針對該起事件隨意臆測,以免阻礙警方執行任務,以及引致社會出現困惑和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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