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給“銀行”身份證號碼 一通電話女教師1.3萬元沒了

(立卑16日訊)立卑縣一名女教師昨日接獲一通“信用卡申請”的來電之後,銀行戶頭兩次被人轉賬至他人戶頭,損失1萬3999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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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銀行”方面向女教師索取身份證號碼之後,在事主不知情之下,進行“銀行轉賬服務”。

彭亨州警察總部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華茲爾說,40歲的事主在昨天上午10時左右接到一通自稱來自銀行的電話,對方指要審核事主的信用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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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否認她有申請信用卡,於是對方要求她給身份證號碼以便銀行方能夠取消她的信用卡申請。”

華茲爾說,事主給予身份證號碼,不料數分鐘之後她接到銀行的簡訊通知,銀行戶頭有兩筆款項被轉賬至他人的戶頭內。”

“事主對不明轉賬產生懷疑,馬上通知銀行以凍結戶頭轉賬服務,接著她向立卑警局報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調查案件,行騙者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高10年或鞭笞,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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