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包先生
組屋單位禁改建神壇 民眾可向檳市廳投訴
(檳城30日訊)組屋單位是否可以改造成宗教場所?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雖然我國是一個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度,大家互相尊重彼此的信仰,但地方政府條例有列明,組屋單位是不被容許改造成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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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檳城五條路組屋區的劉先生反映,他居住的政府組屋樓下單位被改造成神壇,該神壇幾乎每天都在焚香及燒金銀紙,煙霧對他的生活造成困擾。
“我的健康不是很好,加上有呼吸問題,樓下神壇焚香的煙霧,令我呼吸很不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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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就此事向組屋管理層投訴,但始終都沒有下文,而且該神壇也在組屋樓下的公共停車位搭棚,形同霸占了公共停車位。
劉先生尋問到底政府組屋單位是否可以改造成神壇或作宗教用途?他應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問題?
針對此事,陳慧萍說,政府組屋分成幾種,分別由檳州政府、檳州發展機構和檳島市政廳管轄。劉先生提及的組屋不屬於檳島市政廳管轄,不過若有證據,檳島市政廳會派人前往調查。
對於神壇在組屋樓下公共停車位搭棚一事,陳慧萍說,根據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檳島市政廳建築專員(COB)可介入調查。
她建議劉先生將相關資料包括照片等,透過檳島市政廳的WhatsApp(016-2004082)或電郵[email protected]傳送給當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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