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索4500元放行走私油 私組官員控收賄

(亞羅士打2日訊)黑木山緝私組指揮官涉嫌向一名從大馬走私汽油到泰國的商人收取共4500令吉賄金,以作為不對付後者的條件。他今日在亞羅士打地庭面控時否認罪行。

Advertisement

被告沙希旦(63歲)面對3項提控,控狀指他分別於2014年9月24日下午1時52分、10月23日上午11時52分,以及11月28日下午1時05分,在瓜拉泥浪甘榜勒米阿瑪尼一間非法貨倉和瓜拉泥浪縣醫院停車場,向一名巫裔商人共收取4500令吉賄金,作為不對付走私汽油與柴油活動的條件。

被告因而抵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7(a)條文(索取或接受貪污),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20年及罰款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ADVERTISEMENT

主控官哈菲茲提出讓被告以每項控狀5000令吉保釋金保外,但被告向法官求情說,他已經退休,目前每月只有2000令吉收入,妻子患癌,第二任妻子也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其3名孩子也沒有固定工作,因此,整個家庭包括7名孫子的生活開銷都由他承擔,請求法官將保釋金降至最低。

最後法官阿茲曼准被告以45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同時要求被告儘快自聘律師,並把案件定於9月4日過堂。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