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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最長冤案 男子坐冤獄37年 母親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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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克蘭17日綜合電)紐西蘭一名男子23歲因一起殺人案而含冤入獄,母親賣掉房產為他請律師辯護,最終在等待中不甘逝世。男子37年後才獲得平反,警方2年後正式道歉,承認因調查出錯而導致法庭誤判。
這起案件是紐西蘭歷史上時間最長的冤獄,當局也為此付出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政府賠償,高達490萬紐幣(約1278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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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警察局長科斯特周三(16日)發布聲明,正式向含冤入獄的賀爾道歉,警方承認因“調查中的缺陷”導致後者23歲時被錯判謀殺罪成立。
3名涉嫌錯誤定罪的被告上個月被控上庭時,均表示不認罪。
賀爾於1985年被控謀殺伊斯頓而被判終身監禁,最高法院2022年推翻了賀爾的罪名,2023年他獲得490萬紐幣國家賠償。
高庭一位退休法官根據平衡可能性判定賀爾無罪,隨著檢方承認一項重要證據被“不合理地”篡改後,最高法院最終撤銷了賀爾的定罪。被篡改的是一份關鍵證人證詞,它刪除了關於逃離現場的是毛利人的描述,而賀爾卻是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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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爾被宣布無罪時已經60歲,這個過程中他4次上訴都告失敗。
根據案情,1985年住在奧克蘭南區的伊斯頓(52歲)和兩名未成年兒子遭遇持刀入室行兇,伊斯頓傷重身亡,賀爾隨即被視為重要嫌犯並被判終身監禁。
其辯護律師曾向法庭提供證據,證明案件是典型的冤案。案發後包括死者的兒子在內初時都指兇手非常強壯,而賀爾身高只有1.7公尺且患有哮喘。
此外,有目擊者看到一名有毛利人特征的男子逃離現場,但檢方向陪審團出示證據時,刪除了對兇手外貌特征的描述,導致重要的種族信息被掩藏。
律師還申述賀爾第一次被警方帶走詢問時存在刑訊逼供,有一次更被連續審問了15個小時。
目前本案件已引發多項調查,包括重啟謀殺案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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