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SRC案終極上訴 辯方將呈書面陳詞

(布城18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指出,辯方將會提呈書面陳詞。
納吉涉及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今日進入最終上訴聆審階段。
較早前,在五司一致駁回鄭寶德要求退出此案的申請後,鄭寶德拒絕陳詞,並指會依據上訴庭階段的陳詞,因此東姑麥潤指示答辯方(控方)陳詞。
今午2時38分左右覆庭後,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繼續聆審此上訴案。另四司分別是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達,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鑽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鄭寶德告訴五司,辯方將會提呈書面陳詞。不過,鄭寶德沒有說明何時提呈相關文件。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陳詞時指出,納吉在SRC國際公司中扮演著傀儡師的角色,控制該公司董事會里的各個“傀儡”。
他指出,納吉是時任首相、時任財政部長、財長機構的唯一股東,以及SRC國際公司的名譽顧問,這種在政府部門的職務,讓他施行了他的犯罪動機,犯下7宗罪。
希旦峇蘭進一步說,納吉身為時任財長,以財政部長機構代表的身份,簽發SRC國際公司的股東決議,實際上,是納吉在“操控”(running)SRC國際公司。
他說,納吉利用擔任的所有職務,從公務員退休基金局貸款給SRC國際公司的40億令吉當中,撈取金錢。
他指出,納吉當時是首相兼財政部長,而SRC國際公司是財長機構的全權子公司,因此存在利益沖突。
此外,希旦峇蘭指出,一封信就能批準40億令吉貸款,這是荒謬的。
他說,公務員退休基金局投資小組分別在2011和2012年,批準SRC國際公司向該局借貸2筆總值40億令吉的貸款申請。
他說,該局會批準上述貸款申請,是因納吉的介入或建議所導致的,而當納吉批準該筆貸款時,沒有人可反對。
他向法庭出示有關40億令吉貸款的相關信函,納吉曾寫信支持這筆貸款。
“一封信批準40億令吉貸款,這是荒謬的。 一張紙就夠了。”
他說,該筆貸款的批準方式是錯誤的。
希旦峇蘭將於明日繼續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