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納吉SRC上訴案15日聆審 法院先審納入新證據動議

(布城10日訊)聯邦法院此前已擇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SRC國際公司上訴案在下周一(15日)起進行聆審,但在當天進入聆審之前,聯邦法院將會先聆審納吉要求在此上訴案中納入新證據的動議。

屆時如果這項動議被駁回,那麼就會進入SRC上訴案的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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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今日為納吉入稟要求在SRC上訴案中納入新證據的動議,進行線上案件管理。

出席線上案件管理的有納吉在上月新聘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還有來自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ZIST)的Liew Teck Huat以及Rueben Mathiaravanam。答辯方(控方)的代表則有主控官阿斯魯夫副檢察司。

阿斯魯夫在案件管理後,告訴媒體說,申請人(納吉)的代表律師將針對納入新證據的動議進行陳詞,然後會針對納入新證據提出申請。

他說,申請人的代表律師需要大約3個小時陳詞,答辯方(控方)之後將回覆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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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動議被駁回,聯邦法院將繼續主案(SRC上訴案)的聆審。”

他指出,申請人的代表律師屆時將再次向聯邦法院提出口頭申請,要求在新證據動議的陳詞後,展延主案的聆審。

聯邦法院目前已擇定8月15日至19日,以及8月23日至26日,為此上訴案的聆審日。

另外,據了解,距離最終上訴的聆審日還有不到1個星期,納吉的代表律師重申,他們還未做好準備,因為這是重大的課題,需要時間準備,這並非普通的上訴。

“如果聯邦法院堅持進行聆審,那麼律師在別無選擇下,唯有解除與申請人(納吉)的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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