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納吉:欲恢復經濟投資 柔須有經驗穩定州政府

(吉隆坡28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表示,若柔佛州人民想要柔佛州的經濟及投資恢復及重新發展,那麼就需要回歸一個具有經驗、有執政記錄證明及擁有穩定大多數支持的州政府。

“而不是一個因為政治利益而組成,並等待再一次分裂的羅惹(Rojak)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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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他擔任首相期間,2016年至2018年,柔佛州獲得的(國內及海外)投資總額投資每年都是在所有州屬中排第一。

“到了第14屆全國大選後,柔佛州的投資就因為新州政府的不精明,以及國家與州屬的政治不穩定而下滑。”

納吉今日在個人臉書發表帖文時這麼表示;他也分享了大馬投資發展局關於柔佛州2018年至去年的投資總額及州屬排名。

他指出,其中2018年至2020年,柔佛州就換了4屆州務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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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直至上週解散柔佛州議會前,執政黨在56個州議席中,只掌握28席,還有其中一位是上月過世的土團黨州議員。

“在極度不穩定的情況下,很多投資者都不敢投資,因為每一次政府易手,就意味著他們的工程面對腰斬或政策變更的風險。”

他說,這也導致柔佛州的地位,從2019年下跌至第4名,並在2020年下跌至第5名,而去年預計也會在介於第6至8名之間。

另一方面,根據星報報道,聯邦法院批准納吉在4200萬令吉的SRC國際有限公司上訴案中,聘請女皇律師(QC),並給予納吉直至5月20日辦理此事的期限。

副檢察司莫哈末阿斯落夫說,副主簿官西蒂哈嘉於今日的案件管理中制定上述期限。

“關於女皇律師的錄取申請,暫定在6月20日及24日之間聆審。”

代表納吉的律師樓Messrs Shafee & Co是於本月25日致函給首席大法官,提出要聘請來自英國的女皇律師,協助納吉在聯邦法院針對SRC的上訴案中,釐清復雜的課題及法律疑問。

在大馬法庭針對女皇律師的錄取申請作出決定後,相關委任將會具備專職性質。

聯邦法院也擇定,案件於下月25日針對納吉的上訴主案進行案件管理。

莫哈末阿斯落夫說,確卻的審訊日期會在案件管理時決定。

另一方面,聯邦法院也擇定於3月15日及16日,聆聽納吉提出,要在上訴案中引用新證據的申請。

納吉是於去年12月1日,向上訴庭提出,要在SRC國際公司上訴案中使用來自反貪污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及其他人的口頭證據,不過這個申請於12月7日被上訴庭駁回。

另外,上訴庭也在隔日(8日)宣判維持高庭於2020年7月28日的原判,即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濫用4200萬令吉公司資金的7項控狀全部罪成,被判處12年監禁及2億1000萬令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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