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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代表大會無效 律師公會挑戰減刑應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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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7日訊)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入稟司法稽核,挑戰特赦局給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減刑的決定無效,但納吉反指,律師公會的代表大會無效,因此會上議決提出的此項訴訟也應作廢。
納吉的代表律師莫哈末法漢指出,律師公會在今年較早前召開的第78屆代表大會上,議決入稟司法稽核,但該大會的出席者不到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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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法漢在宣誓書中指出,根據《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第64(5)條文的規定,代表大會的最低法定出席人數為500人,而此該大會不符此規定。
《當今大馬》報導,莫哈末法漢主張,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公會須將大會推遲到第二天,以確保達到所需的出席人數。
律師公會是於3月16日舉行代表大會和通過議決,接著隔月向吉隆坡高庭申請司法稽核准令。
宣誓書提到,律師公會沒有法定地位發起這項訴訟,因為所謂通過訴訟動議的代表大會無效、超越權限和/或違反《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闡明的法定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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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該大會在出席人數未達到法定人數的情況下舉行。”
特赦局今年初宣佈為前納吉減刑,刑期從原有12年減半至6年,罰款也從2億1000萬令吉減少至5000萬令吉。律師公會入稟的司法稽核要求,法庭宣佈特赦局於1月29日的減刑決定違法違憲,且無效,並尋求法庭撤銷該決定。
律師公會將聯邦直轄區特赦局和納吉分別列為第一、第二答辯人。
7月2日,吉隆坡高庭破例批准,納吉在律師公會申請准令的階段就做出答辯。
當天,代表律師公會出庭的再諾表示,有關司法稽核僅針對1月29日特赦局提出的減刑建議,非挑戰最高元首的憲賦權力。
本案法官為阿末卡瑪,他將於9月18日審理律師公會的准令申請。屆時,總檢察署和納吉的代表律師將提出反駁律師公會的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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