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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不要案件如林冠英般 在審訊前被撤銷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晚在脸书发表帖文說,他不要他的案件如同前财政部长林冠英的案件一般,在审讯开始前被撤销,反之其案件肯定会继续带上上诉庭。

“明早10时我在吉隆坡法庭的SRC案件。我不知道你们所有人的想法,写什么,说什么。我从第一天开始就已经说过。这是我洗刷名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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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天会下判的案件中,我被指控滥权支持SRC董事局于2011年向公积金局借贷40亿令吉,以便我可以等待4年后的2014年获得4200万令吉(40亿令吉的1%),之后把钱花在企业社会责任和政治。”

“这笔钱我支付给一家私人公司及另一家SRC公司的子公司进行企业社会责任。”

“无论明日高庭的判决如何,它都不会就此结束。”

“若我被判无罪,主控官肯定会到上诉庭上诉。反之若判决不倾向我,我也肯定会把此案带到上诉庭,获得公正的三司裁決,而不是如明日的一名法官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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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过去的两年,如同希盟的残暴及黑暗的肮脏政治游戏。”

“只有人民长久以来支持的光明,给予我力量能够站起来对抗,支持我继续向前。”

“感谢大家,我不会放弃。是的,之后我们去上诉庭。我已准备好。我不要我的案件好像希盟政府在(前财政部长)林冠英的案件开始在法庭审讯时撤销案件。”

“为了行动党和林冠英,法律及司法制度就这样被希盟玩弄。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

“我要公正,我要洗刷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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